试点重庆市市长:可能,将是抑制房价上涨的长期调控工具
财政部研究人员:太早,须建立房屋产权全国联网才可推广
中财税务学院副院长:分线逐推,税率不应超房屋本身价值
9月29日,路透中文网报道称,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接受其专访时预计,“明后两年房产税可能会在全国推广,并将成为抑制房价上涨的一个长期调控工具。”
这并非黄奇帆首次谈及房产税的全国化。今年5月29日,新华社引述黄奇帆的话说,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将在1年至2年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两地试点后的“修改版”可能在全国推广房产税改革。
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认为,现在谈房产税的全国化方案还为时过早,因为条件还不够成熟。按其说法,房产税与土地产权制度应当挂钩,现在所谓的房产税只是“产权税”,是一个临时措施。房产税若要全国推广,必须要建立一个房屋产权全国联网。据文宗瑜称,现在财政部并没有人去做房产税相关调研。
作为首批个人住房房产税的两个试点城市,重庆和上海在试点方案中,均未明确提及试点期限。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胡怡建则认为,房产税在两年后扩大试点范围是可能的,但全国化不是那么简单,必须立法,而这需要人大通过,需要很长时间。此外,一旦房地产行业回落导致经济低速发展,房产税全国化将更难推进。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分析,房产税全国推广,要分一线、二线、三线、四线城市,先后推出。据刘桓介绍,对于房产税的全国推广,财政部的基本定位有三点:一、基本住宅免税;二、税率不宜太高;三、差异化征税,即区分不同房子种类征税,比如投资行为中出租、存蓄。刘桓强调,房产税的税率不应超过房屋本身价值。
房产税的全国化推广,已蓄水多时。据刘桓称,在“十一五”期间,相关部门已经有推房产税的打算。刘桓透露,之前有10个城市都在试点名单之中。刘桓进一步说,目前全国还不能有一个统一的模板,是因为房屋土地市场情况差别很大,不能一刀切。所以财政部也给了地方政府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在前述路透社的报道中,黄奇帆还强调了房产税对于抑制房价的长期作用,“重庆是大城市中唯一没有采取限购的城市,因为房产税已经发挥作用了,重庆市的房价连续很长时间都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的排名中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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