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在试点清理小产权房,并再次重申,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在今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说,“小产权房”是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不受法律保护。
王宗亚表示,国家对此有明确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得购买小产权房。今年国土资源部将会在全国选择部分城市开展清理小产权房清理工作,至于在什么地方,如何开展,都还正在研究之中。
他并提到,国土资源部将联合有关部门,选择部分问题相对突出的地区,稳妥有序地来启动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政策,为启动全面清理工作做好政策和制度的储备。
同时,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在会上也提到,我国对农村集体用地建租赁住房的政策,就是对商品住房价格较高的直辖市及少数城市,要按照相应审批程序开展试点。
窦敬丽指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问题比较敏感,相关媒体也相当关注。对此,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有严格的政策要求,程序要求,审批要求,不是可以随意开展试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