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召开座谈会提出,要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今日本报就读者关心的话题进行详细解读。
“从供应端构建新的住房制度,首先要做的就是从以往的‘重售轻租’转向‘租售并举’,并渐进同享公共服务,构建租赁信息平台以规范市场秩序。”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央行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部分省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时强调,要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有效调整供给结构。
李宇嘉认为,住房供给端改革还要盘活存量。不仅要盘活企业手中的很多闲置工商业用地、用房,还要以居住属性为导向,加强多渠道的保障性住房供应,除了新增具有保障属性的租赁住房外,还要通过棚改、旧住宅区改造、危房改造、住区更新等形式,将功能缺失或不全的存量住房改造为适应新时代居住功能需求的住房,实现住房供应与公共服务配套供应同步跟进,多渠道保障新市民对于宜居住房的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轮楼市调控中,与以往调控政策最大的不同就是更加注重供给端调控,即通过增加土地和房屋供应来调节供需关系。
不仅如此,今年4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管理,并着重强调:对于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
一位来自华创证券房地产行业的分析师告诉记者,4月份出台的土地供应新规要求供地并年底问责 ,会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后续地方政府的供地意愿。
该分析师认为,当前我国正着力搭建的房地产长效机制,预计在供给端将以市场配置的商品房供应为主,同时以发展多渠道配置的保障住房为辅(包括租赁和共有产权房等),并且通过发展相应金融工具来支持更有效地供应配置(如REITS等);而在需求端,则推出有保有压的调控机制,包括补贴制度、税费减免和租购同权等支持政策,最终实现“住有所居、住房不炒”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