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8月31日,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十四五”期间,住建部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给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带来了两大挑战:一是职住平衡问题;二是市民化问题。即青年人不仅要留在城市,更要成为真正的新市民,这就要求规避高房价带来的挤出效应陷阱,提供新市民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使其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中。所以,为进一步解决城镇化进程加快带来的挑战,我国发展保障性住房显然已进入迫切阶段。
据王蒙徽介绍,近年来,在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上,住建部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税、金融、土地配套政策,以及关于准入、使用、退出、运营管理机制。三是建成了规模巨大的保障性住房。
结合住建部披露的数据,从1994年国务院决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到2007年,全国共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多万套。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全国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7800多万套,有2200多万困难群众取得了住房补贴,也就是说,累计帮助了2亿多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表示,下一步,住建部要重点抓好政策落实,真正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让新市民和青年人能早日改善居住条件。
房屋大事,历来最牵民心。谈及如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倪虹表示,自2018年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以来,住建部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重点开展了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这是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根本遵循。应以此为出发点,不断地扎紧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度的笼子,特别是扎紧防止“炒”的方面,切实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第二,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督促城市政府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三,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的联动新机制,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同时,建立了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新机制,常态化开展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倪虹表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就要规范好房地产市场秩序。对此,住建部明确四项原则:一是坚持聚焦问题,重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抓住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四个突出问题作为这次整治重点。二是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三是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利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四是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和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倪虹称,下一步,住建部将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住房问题上,一方面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样是本次发布会的关注重点。住建部副部长黄艳介绍,2019年至2020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达5.9万个,惠及1088万户居民。今年计划新开工改造的老旧小区是5.3万个,涉及居民900多万户。而截至7月底,已开工建设4.22万个小区,涉及764万户,占整个年度目标的78.2%。
黄艳称,下一级段,住建部将在推动有条件的楼宇加装电梯、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由过去大规模的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黄艳认为,城市更新的内涵应该是要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以及品质提升,而且它还是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的一个重要抓手。目前,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已经纳入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中,下一步,住建部将推进城市更新试点,探索城市更新的方法路径,推出一批示范项目,积极、妥善、有序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