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讲,用1—4月份的累计销售额减掉1—3月份的累计销售额,得出的是4月份销售额8373亿元。用同样的方法,能算出4月份销售面积6715万平方米。可以算出,4月份平均销售价格(83730000万元/6715万平方米)是12469元/平方米。
按国家统计局的解释: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
用同样的方法,能算出3月份全国商品房住宅销售平均价格是10505元/平方米,4月份的销售均价比3月份销售均价上涨了18.7%。这是2018年以后第一次出现。
2021年1月和2月,全国新建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曾创出一个小高峰,比2020年12月上涨13.6%。此后,全国新建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对前一个月的涨幅,从未超过10%。
而从70个大中城市各自的表现看,4月份的新房价格比3月份的涨幅都低于2%。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4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对比3月份的变化,有62个城市上涨,涨幅居于0.1%至1%之间。上涨前3个城市分别是银川、成都和石家庄,涨幅分别是1%、0.9%和0.7%。这3个城市的涨幅都没有达到18.7%。1个城市价格与前一个月持平,是扬州。另有7个城市下跌,跌幅在0.5%至0.1%之间。70个大中城市,没有任何一个城市4月份新建住宅价格比3月份上涨18.7%,连2%都没到。
国家统计局解读2023年4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说,4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比3月份上涨0.4%,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6%、0.4%、0.2%和0.3%;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0.4%和0.2%。
也就是说,一二三线城市4月份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比3月份上涨在1%以下。
既然70个大中城市的价格涨幅都远没达到18.7%,那么,是什么原因将全国均价推高到上涨18.7%的程度?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就相关疑问采访了向国家统计局房产处。房产处相关工作人员回复《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4月份住宅销售均价升幅较大主要因为东部成交量大,占比高,而中西部占比下降,所以价格上涨较为明显。“说白了,是东部地区价格高的住宅销售好,原因是销售结构的变化。”“这个方法测算的销售均价的波动,体现了销售结构的变动,而不单纯是房价的涨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