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了4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有媒体提问:居民购房需求在3月集中释放后,4月明显走软,30个大中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低于2020年和2021年同期水平,如何评价房地产市场表现?如何研判下一阶段的走势?
对此,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表示,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需求较快释放,商品房销售有所恢复,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出现上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状况有所改善。
从销售看,随着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以及前期疫情积累的需求释放,1-4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0.4%,降幅比1-3月份收窄1.4个百分点。销售额增长8.8%,增速比1-3月份加快4.7个百分点。其中,1-4月份全国住宅销售面积增长2.7%,住宅销售额增长11.8%,均有所加快。
从区域看,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房地产热点市场销售情况总体向好。
从价格看,3月份已经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整体呈上涨态势,其中一线城市受购买力较强、需求相对稳定等因素影响,房价走势整体上强于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走势整体强于二手住宅。进入4月份以来,随着前期积压住房需求释放,部分城市市场热度有所下降、市场预期有所下调。
从房企资金看,受到市场销售改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紧张状况有所缓解,1-4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同比下降6.4%,降幅比1-3月份收窄2.6个百分点。
付凌晖表示,尽管房地产市场需求出现恢复迹象,但房地产投资和开发建设仍在下降,房地产市场整体处于调整期,稳定房地产市场,保障和改善民生,仍需要继续努力。下阶段,随着经济恢复向好,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显效、市场预期好转,房地产市场有望逐步企稳。 |